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许多企业分不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究竟如何开票及纳税,接下来,我们就在现行增值税法和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体系下,与大家一起分析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的定义及业务模式、开票和纳税方式:
一、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的定义及业务模式
(一)劳务派遣
财税【2016】第47号对劳务派遣服务的定义,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因此劳务派遣是指企劳务派遣单位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主要特征:
1、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
3、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发包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
主要特征:
1、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契约关系;
2、双方约定,发包单位将一定工作交付给承包单位完成,由发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一定的费用;
3、承包单位与所雇用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支配;
4、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
(三)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指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
主要特征: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委托方,而外包机构只是作为受托方,代为办理人事工作,收取代理费。
二、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适用的税目
(一)劳务派遣税目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劳务派遣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
(二)劳务外包税目及税率
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外,其他没有特殊规定的劳务外包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全额计税。
劳务外包的税率由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来决定,劳务外包如果发包的是建安行业,实质就是建筑劳务分包,那么税目就是建筑安装服务,适用9%税率;如果劳务外包发包的是机械加工,那就是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3%税率;
其余的,如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力外包等,一般按照6%
(三)人力资源外包税目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如何开票纳税
(一)劳务派遣,财税〔2016〕47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全额按照6%开票纳税
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选择差额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全额按照1%或者3%开票纳税
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1%或者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选择差额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劳务外包
根据其性质,分别为6%、9%、13%。
(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开票和纳税规定
1、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开具两张发票
①服务费开6%,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实际增值税税负为0。
(2)简易计税,开具两张发票
①服务费开5%,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实际增值税税负为0。
2、解析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和纳税规定
(1)服务费开1%或者3%;
(2)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实际增值税税负为0。
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过程中,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缴纳主体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
一定是委托方;
一定是委托方;
一定是委托方。
重要的事情说三次,这个知识点太多企业容易犯错误,详细的分析可见《从法理层面分析,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缴纳主体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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