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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变化(至2025年3月)

一、至20253月全部的三个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二)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2023年原先口径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条件及备案流程


三、新变化——明确OEM代工为主营的企业不能享受先进制造业的加抵政策

OEM代工企业,如果符合高企相关要求,可以申报高企,但其OEM销售额不属于制造业销售额,因此其不能享受先进制造业的加抵政策。

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二条第二款: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受托企业满足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受托企业的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销售额。

这就意味着,苏州地区众多从事芯片设计的芯片公司、采用OEM代工方式生产的生物医药等企业来说,即使申报通过了高企,也无法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抵的优惠政策。


四、新变化——高企有效期的定义,与企业所得税口径有所不同

(一)国科发火〔201632号的原文规定: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比如说某公司2021年申报高企,并且认定成功,高企证书取得时间为20211219号,关于高企有效期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1、认为是三个完整的自然年度,即2021-2023年度;

2、认为是20211219号到20241218日。

(二)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第1种理解

实务中,企业只能在2021-2023年享受高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2024年前三个季度只能预享受,如果2024年重新认定不通过,则2024年前三个季度预享受的,要补差。

(三)增值税加计抵减采用的理解

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四条第二款: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

如果按照第1种理解,不可能存在2024年内到期,就可以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形。

因此我们只能认为高企有效期是第2种理解,即20211219号到20241218日。

但这带来一个很大的困惑,比如说某制造业公司2023年申报高企,并且认定成功,高企证书取得时间为20231219号。

2023年是可以追溯到20231月享受的增值税加抵5%

2024-2025年因为在高企有效期内,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并且按照流程申报,也能享受;

2026年如果高企认定不通过,能享受吗?

按照上述文件的字面意思,应该也是可以享受的,因为属于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

这就相当于一次通过高企,可以管4年,这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冲突,似乎也不太符合常情。

系统中的日期如下: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变化(至2025年3月)

 

五、新变化——明确了关于总公司、分公司能否享受的口径

(一)原先口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原来许多人理解为,只要公司是高企,并且合并后的制造业销售额占比超过50%,总分公司都可以享受。

(二)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最新明确

1、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

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确定总公司能否享受政策。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很少的,是指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区域内的管理机构)汇总其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增值税应税事项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或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就是经过一定审批流程,分公司不缴纳增值税,而是由总公司统一缴纳。

分支机构本身不缴纳增值税,因此也谈不上分公司单独享受这一说。

2、非增值税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企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销售额及比重,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分别确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能否享受政策。

因此总分公司需要单独申请认定。


六、两次即问即答

由于只有3个文件,实务中为了明确相关口径,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分别于 202312上旬进行了两次即问即答。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一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二

这两次即问即答内容非常翔实,建议大家收藏、消化、理解!


七、2024年申报通知及相关具体内容

去年申报通知同步发过常见问答和操作手册:http://www.innocom.gov.cn//gqrdw/c101325/202410/80ff79762376474a967593e2f04d84c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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