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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类型股东身份的优缺点分析 |
通常来说,某公司的股东身份一般会有以下几种:自然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含股份公司、集团公司),这三种不同类型股东身份之间,会有哪些差异?
一、自然人持股
自然人直接持股是常见的持股方式,个人直接持股无论是税负还是股东知情权,其安排都是相对合理的:
1、股东个人从公司取得收益,或者分红个税20%,或者转让股权个税20%;
可能有人会说,20%个税也蛮高的,但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综合各种税率来看,如果所得金额比较高,20%税率属于中间值,还是比较合理的。
2、有权履行股东知情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这就是直接持股的好处,下面无论是通过有限公司还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等间接持有,股东知情权的权利,都是受限的。
二、有限公司持股的税负
1、有限公司分红给有限公司是免税的,但最终分红给自然人股东时,还是要交20%个税,因此从分红考虑,剔除时间性差异不谈,其税负是一样的;
2、由于有限公司在分红之前需要提取盈余公积,比如说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公司股东是C自然人,B公司分红给A公司100万时,A公司再将利润分配给C自然人前,要提取盈余公积,无法将100万全部分配给自然人股东C。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如果是股权转让,会存在两重征税。
比如说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公司股东是C自然人,A公司将B公司股权对外转让,A公司本身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如果C自然人想拿到这笔钱,还需要缴纳20%分红人个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
三、为什么有限公司持股税负大于自然人持股,实务中还有许多用有限公司作为股东
实务中原因肯定会有许多,但有限公司作为股东,起码有两点好处:
1、再投资时的税收
比如说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A公司股东是自然人C,B公司有很高的未分配利润,假设该笔利润将用于成立新公司D公司,此时,有限公司作为股东的好处就出来了,B公司分红给A公司,A公司出资成立D公司,这个过程中是不产生税收的。
如果是自然人持有B公司100%股权, B公司有很高的未分配利润,假设该笔利润将用于成立新公司D公司,B公司分红给其股东自然人C,自然人C出资成立D公司,这个过程中会产生20%个税。
2、便于集团化运营
如果公司有多个业务板块,为了集团化运营,形成规模效应,此时适合成立集团公司,作为各业务板块的母公司,集团化运营对资金管理和品牌运营,都有一定的好处。
四、抖音上许多人推荐的钱包公司是什么
1、先看看知乎的一个回答:
好多人私信我,表示不理解什么是钱包公司?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个人投资公司的话,挣的钱想要到自己手里是需要缴纳20%个税的,但是如果用有限公司去投资的话,就可以有效避免20%的个税。这个有限公司就是我们的钱包公司,你所有的对外投资都可以通过这个钱包公司去投资,这样赚的钱都不用缴纳20%的分红个税,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钱包公司只对外投资,不经营,这样你的日常开销都可以从公司走。这个公司的作用就相当于你的钱包,公司可以放在税收洼地,未来钱到个人账上税率可以控制在5%左右。最后提醒一点,这家公司千万不要一个人持股100%,你可以和孩子一起注册。你占股99%都可以。还有就是未来可以免费传承给子女。
2、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一下:
(1)如果用个人投资公司的话,挣的钱想要到自己手里是需要缴纳20%个税的,但是如果用有限公司去投资的话,就可以有效避免20%的个税
这个是利用公司分红给公司的免税政策,上面分析过,如果最终需要分红给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还是要交20%个税,因此其实这只是时间性差异;
(2)如果最终不分红给自然人股东,而是用于对外投资,不考虑未来公司转让其对外投资时需要重复征税的因素,光从目前来看,的确是合算的;
(3)日常开销都可以从公司走
这个是有税务及法律风险的,从税务因素考虑,只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才能列支,股东个人的日常开销,实际上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不得列支,如果列支了,税务有权将其并入工薪缴纳个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从法律因素考虑,在公司帐上列支股东个人日常开销,属于典型的资产混同,会把公司的有限责任变为无限责任。
因此日常开销都可以从公司走,这个是不可信的。
(4)放在税收洼地,未来钱到个人账上税率可以控制在5%左右
如果只是利用某些税收洼地财政返还政策,分红税率20%,其中12%归中央,8%归地方,即使地方财政全部返还,实际税负也在12%以上;
像知乎上回答的5%,极有可能是利用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这个税务大概率会定性为偷税,风险太大,还有可能涉及虚开。
(5)千万不要一个人持股
主要是规避一人有限公司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但实际上,即使是多人股东,如果存在“日常开销都可以从公司走”,司法实践中,也会被认定为资产混同。
(6)未来可以免费传承给子女
就是2014年67号公告讲的,直系亲属之间零价格转让股权,税务上会认可其为正当理由,一是不予核定转让收入;二是计税基础可以传承。
在目前遗产税没出来之前,即使把存款或者房产等其他形式的资产,传承给子女,也不会产生税费。
遗产税出来之后,直系亲属之间零价格转让股权,大概率也会被纳入遗产税征税范围。
因此“未来可以免费传承给子女”,大家不要当真,听听就好!
五、抖音上也推荐的“家族公司”是什么
1、先看百度搜索的结果
首先什么是家族公司?
为什么企业家都要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族公司呢?
说直白一点,家族公司就是让你合法地把钱装到自己的口袋里,还不用去承担风险。
那家族公司需要怎么样设立了?
家族公司分为两种。
第一种叫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种叫有限合伙企业。
那你肯定要问,那我注册有限公司作为家族公司,还是注册有限合伙作为家族公司呢?
应当如何选择,取决于你怎么样使用这一笔钱。
如果说你进到家族公司的钱打算不动,想用这笔钱投资理财、增值保值,那你就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家族公司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你想把这个钱装到自己的个人口袋里,但又不想去走那些歪门邪道的方法,那你就去注册一个有限合伙作为家族公司。
2、有几个问题指正一下
(1)有限合伙企业不是公司;
(2)用家族公司理财,比如说炒股、买基金等,税费是比较高的,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
如果用个人名义去炒股、买基金,税费几乎为零。
(3)还是利用的公司分红给公司免税
分红给有限合伙企业时,如果合伙人是个人,还是正常缴纳个税的。
大家发现没有,仔细分析出来,家族公司与上述的钱包公司没什么本质区别。
应该说家庭公司和钱包公司有一定的应用场景,但并非万能,各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应用。
六、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1、如果合伙人均为个人,其分红个税20%,转让股权一般适用经营所得5-35%;
可以看出,转让股权时,其税负是高于自然人持股的,那为什么许多企业还是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
2、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是出于管理诉求,而不是税收考量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GP作为管理合伙人,拥有管理权,同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是有限合伙人,只有收益权没有管理权,承担有限责任。
为了达到管理的诉求,在股权激励时,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做GP,被激励员工做LP。
大家想想看,如果公司有几十个员工安排了股权激励,如果都是直接持有,会发生以下事件:
(1)公司会多几十个股东,股东会讨论事情及决策流程就会麻烦许多;
(2)一般来说,股权激励时,会约定如果员工离职,股权会收回来,员工的离职,都是在公司层面办理工商变更,非常麻烦;
(3)股权激励时,几十个员工的股权激励,不是一次行权完毕的,每次行权都属于工商层面变更,公司层面所有股东都要签章;
(4)一般来说,股权激励时,授予价格都是偏低的,外部投资人出于相关制度有时很难放弃优先购买权。
3、如何规避GP的无限连带责任
有许多人担心GP的法律责任,实际上,如果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只作为持股平台时,是不会发生其他经营活动的,因此GP风险可控。
如果实在担心,实控人个人可以成立一家注册资本较小的公司,作为GP。
七、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作为有限公司股东
虽然说公司法不禁止,但实务中工商局基本不接受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
八、普通合伙、特殊有限合伙能否作为有限公司股东
从法理上讲是可以的,但没有适合的应用场景,因此实务中一般不采用。
综合以上分析,自然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作为股东,各有优缺点,在实务中,应该根据实际诉求,兼顾管理效率、税负及其他相关诉求,搭建适合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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