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2022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需要进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C表申报流程,注意,需要在电脑上操作,不能用手机操作。
如果没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未来除了补税滞纳金之外,还有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纪录。
1、电脑使用google浏览器,进入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扫描电脑屏幕上二维码(使用个人所得税APP 扫码)
注意:google浏览器经过测试,是一定可以使用的,其他浏览器不一定,不是一定不可以。
2、自己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右上角(红圈圈圈出来的地方)扫描登录,
3、电脑上打开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会弹出 【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
4、选择申报年度2022年度
5、根据自己居住所在地情况或者纳税比较多的地区选择汇缴公司和汇缴地(过了申报期,系统会自动哪里交税多就默认在哪个企业名下,且不能修改)
6、按提示下一步申报,确认下您的应纳税额,点提交。
7、重点解释下,针对2处以上经营所得,为什么企业申报了B表或交纳了税金,还要再自行申报C表,举个例子(并请参考个税经营速算表):您在甲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10000,则个税=10000*5%-0=500元,在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60000,则个税=60000*10%-1500=4500元,在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400000,则个税=400000*30%-40500=79500元,以上3处经营共计个税84500元,而全年经营所得470000元,由此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率计税率,即所得越高税率也越高。
据此,因此合并之后适用税率应该是30%,即汇总之后应该补税。则您的C表为所有收入汇总(10000+60000+400000)*30%-40500(速算扣除数)=100500元 所以需要您自行申报C表,有如下可能
(1)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并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84500=16000元;
(2)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但未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元;
(3)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丙公司已交税金,但甲和乙未交纳税金(或其他可能),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79500=21000元。如果还不明白,可以联系本所工作人员。
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差异日益扩大,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应对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与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缴难点疑点解析,主要内容有:
1、新收入准则的会税差异;
2、新租赁准则的会税差异如何协同;
3、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税纳税时点协同;
4、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激励时,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在哪儿扣除;
5、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研发设备,为何不能3倍扣除;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2年注意点;
7、为什么说视同销售,从企业所得税考虑,对企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8、资产损失如何完善证据链;
9、财政拨款如何正确地财税处理;
10、《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简述。
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4月1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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