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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直接投入中材料费的相关注意事项

这篇文章主要讲,如何才能证明研发材料费归集的真实性,总体来说,越真实才能越合理,同时通过分析目前证监会对于研发材料费的审核要求,以期在高新、加计扣除应用中提供借鉴思路。


一、材料费归集和列支的证据资料

企业最担心的问题是,这么多的材料费计入研发费,是否有风险?未来面临监管机构检查时,如何证明材料费是真实发生的?

有没有风险,归根到底是能否经得起以下这个灵魂拷问,即:“研发领了这么多材料,这些材料到底去哪了?

如果能合理的回答这个问题,基本上研发材料费的真实性就能立得住脚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明白研发领料的去向有哪些,一般有三个去向:

第一,领用的材料在使用后,报废了;

第二,领用的材料形成了样品样机,而且样品样机已经卖掉或送给客户了;

第三,领用的材料形成了样品样机,而且样品样机还未出售。

那么,知道了研发材料的去向,按照各个去向去准备证据就可以了:

第一,材料报废了,是否有报废清单?报废过程是否有内部决策、审批流程?是否有报废收入?报废收入是否体现报废材料的真实价值?

第二,形成样品样机,并且已经卖掉了或送给客户了,那是否有该部分样品样机中所含的研发材料清单?样品样机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呢?对应的销售合同是否体现为单台少批次的销售?还是批量订单的合同?是否有样品样机的出入库记录?在研发费加计扣除时,该部分材料费是否已经剔除?

第三,形成样品样机,还未出售,那是否有该部分样品样机中所含的研发材料清单?是否有样品样机清单?是否有样品样机的入库记录?能否实地盘点到这些样品样机?

所以,总结来讲,要证明研发材料的真实性,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实现研发领料的全流程可追溯,并针对材料的各种去向提供上述相关论证资料。

所谓的全流程可追溯,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每个研发领料在每个时点的去向都可以被追踪到,并有相应的证据去证明。当然,这对企业的研发内部管理流程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也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什么都不投入,仅是把所有规范压力简单的施加给财务人员,又想规避风险,这怎么可能呢?

曾经看过有的企业领了几千万的材料,都是金属料件,卖卖废铜炼铁都有几百万,而且这些材料即使已经被使用过了,还可以继续回收使用,根本不会轻易报废,这种情况再多工作也是枉然。


二、在研发项目期间,研发领料一般发生在哪几个研发阶段

(一)一个研发项目从规划到投产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市场调研与设计;

2)立项;

3)实验室试验;

4)小试——小规模试验,一般是指针实验室规模的工艺而言,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

5)中试——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

6)批量生产。

一般认为,上述1—5阶段为研究开发阶段,在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可列为研发投入,基本上都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发生的。

(二)在哪几个阶段会发生研发领料

1、市场调研与设计、立项,在这两个阶段,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研发领料的。

2、实验室试验、小试、中试这三个阶段,有可能发生研发领料,并且从数量金额来说,实验室试验低于小试,小于低于中试。


三、研发领料与设备折旧费、人员人工费用有什么关系?

(一)实验室试验

如果有研发领料,一般来说,会有实验室内研发设备对应的折旧,不会与生产共用。

(二)小试中试阶段

1、如果公司有专门的小试中试车间,会产生小试中试车间研发设备对应的折旧,也不会与生产共用。

2、如果公司没有专门的小试中试车间,小试共试就会在生产车间进行,此时就会与生产共用生产设备,在研发费用核算时需要统计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工时,按照工时分配表将其折旧进行分配研发费用或者生产成本等。

(三)与生产人员人工费用的关系

一般来说,实验室阶段,不太可能使用到生产工人;

如果在小试中试阶段,有可能会请生产工人参与小试中试,此时,需要统计该部份人员的实际工时,按照工时分配表将其折旧进行分配研发费用或者生产成本等。


四、材料费的科技局、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核查现状

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出具研发费用专审的事务所,还是科技局、税务局等监管机构,对于高新、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的审核,根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主要审计程序还在于形式要件。

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提供研发领料单,并且领料单要注明具体研发项目,不能仅注明研发领料,另外需要检查研发领料单(或者汇总表)有没有装订在记账凭证后面,要提供研发领料跟踪表,关注其是否属于报废、还是形成样品样机,有无实现对外销售等信息。

但对于少量企业,仍然存在重申请轻享受,在后续优惠享受过程中重视度不够;对于科技局、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面对形形色色的行业和分门别类的研发技术,在检查过程中一般比较倾向于重视企业提供的各类形式要件,而对于研发实质则比较难以深入。

但随着科创板、北交所等上市条件中引入研发费标准,证监会对于研发费的审核日趋严格,而且更加关注实质审核。虽然上市要求的研发费属于会计准则口径,和高新、加计扣除口径并不完全一致,但对于研发实质、证据链、研发内控等要求都是相通的。

未来监管机构对于高新、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审核,可能也会逐步走向实质审核,所以目前证监会对于研发费的审核思路值得参考。


五、证券会的核查案例

关于钧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国复

(一)问询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共涉及46个明细项目,大部分项目已研发完成。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为79人。除职工薪酬外,研发费用中研发材料费用占比较高,2020年以来均保持在30%以上。

请发行人:如何保证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严格区分,研发领料的后续流向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二)回复

1、如何保证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严格区分

公司生产领料和研发领料分别按照生产订单号和研发项目号进行独立核算,区分清晰。

(1)研发领料的过程

①业务部收集市场需求,产品部门汇总市场需求后,提出开发申请,开发申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形成若干研发项目,研发项目小组根据可行性分析、成本预算、时程安排,进行研发立项,并指定预设方案。研发项目的预设方案中包含项目需要的原材料、工艺流程及设备投入。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的实际要求,填写研发领料单,领料单中注明研发项目备案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申请数量,并作为仓库管理人员发料和研发人员领料的依据。

②领料单据确认后,由研发部门发起领料流程,并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后发料。

③仓管课根据研发领料单据进行发料,研发领料人员核对材料实物与领料单一致后,将材料领出。

④财务部门各月末根据当月研发领料单中备注的研发项目备案号核算各个研发项目材料耗用情况。

(2)生产领料过程

①公司制定生产计划,并将制定的生产计划分解成若干生产订单,ERP系统会根据生产订单关联的物料清单触发生成生产领料单,并通过ERP系统,传递给仓库,并作为仓库管理人员发料和车间人员领料的依据。

②生产订单确认后,由制造部根据领料单向仓库领取相关物料。

③领料时制造部领料人员和仓库管理员一同核对发料实物与生产领料单发料信息,核对无误后将物料领出。仓库管理员按照领料单,于实际发料后,在ERP系统中确认物料出库信息。

④财务部门各月末根据当月ERP系统记录的生产领料单核算生产领料情况。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用原材料均系根据研发实际需求发生。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的流程相互独立、部门相互独立、单据类型不同,可以与生产领料予以区分,不存在将其他材料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3)公司研发项目研发领料的核算内控流程

公司研发部门为特定研发项目需要领用材料的,由研发部门填写领料申请单,领料申请单中含研发项目备案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申请数量及所需领料的物料明细,经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至仓库办理物料领出手续;仓库管理员根据已完成审核的领料申请单内容办理物料配发后在存货管理系统中依据领料申请单中所载信息生成领料单(系统出库单);财务部门根据领料单中的研发领料类型及领料归属研发项目,在“研发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材料费用”下设各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进行归集核算。

2、研发领料的后续流向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公司研发材料系根据研发项目实际需求领用,研发领料后续流转包括研发过程合理损耗、形成研发样品和研发废料等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研发过程合理损耗:

研发过程合理损耗,直接在研发领用时归集至研发费用,后续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研发形成样品:

对于研发形成样品,公司对于将样品直接交付客户认证的,视同研发过程合理损耗,未形成销售收入,后续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3)研发产生废料:

对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研发部门整理后交给仓管课保管,仓管课收集后通知行政部门进行集中处理。行政部门对有价值的研发废料进行变卖,无价值的研发废料进行报废处理。变卖处理后,财务部门将研发废料变卖金额单独归集,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在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时,冲减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研发领料的后续流向清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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